在我国,企业名称登记是有法律规制的,主要集中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一般说来只要不违反其第十一条的规定,所起的名称是可以进行登记的。
在企业查询网站上查询企业资料,看见一个网络公司起名宝鸡一群怀揣着梦想的少年相信在牛大叔的带领下会创造生命的奇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另一个茶业公司叫政和五年因宋徽宗喜爱白毫银针龙颜大悦御赐县名香飘北苑穿越琅嬛福地政通人和玖佰年凤凰归巢茶业有限公司,这公司的印章得有多大才能刻得下这么多字。公司起名这么随便可以吗?
第二个企业名称,在使用了一年以后,因登记机关认为不适宜,目前更名为政和通宝茶业有限公司。
关联法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
(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
(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和部队番号;
(四)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名称及其通用简称、特定称谓;
(五)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六)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七)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
(八)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
(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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