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消费者需保留好网购过期食品的购买凭证(例如发票等)、聊天记录、网络平台上的购买记录以及食品外包装,若在商家拒绝处理、平台客服处理不满意后,第一时间求助工商部门或消协,现在有多个渠道可以接受其投诉,如拨打工商部门的投诉热线12315或食品药品统一投诉热线1233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 第二款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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