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捕符合取保条件是可以取保的。取保候审后刑事案件依然在进行中,并且取保候审人要保证能随传随到。取保候审指的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临时性强制的措施,我国的刑诉法明确规定可以对没有必要逮捕,和没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之后,刑事案件是还在进行的,取保候审人要能够保证随传随到,依法遵守法定的义务,若没有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是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一、醉驾取保候审后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中一个临时性的强制措施,我国刑诉法规定可以对无需逮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后,刑事案件还在进行,取保候审人要保证随传随到,遵守法定义务,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等待案件开庭宣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的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批捕。
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管理系统内容有哪些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管理系统内容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遵守规则。未经允许,不能会见他人与他人通信,也不能够离开居住地。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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