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伪造公司印章罪规定于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是指没有办理合法手续,私刻公司的印章的行为的犯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一、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是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内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就应当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呢不予立案,并且要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的话,呢可以申请复议。从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得出来,刑事立案有两个前提,
第一、要有犯罪事实发生。
第二,犯罪事实发生之后,要有相应的责任人,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有符合这两个条件才能予以刑事立案。
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呢而没有立案侦查,或者是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的,应当向公安机关,要求其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在公安机关的,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之后,人民检察院予以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则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这个时候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通知之后,应当予以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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