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拆迁单位应当按照拆迁补偿方案的规定,向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或者合法使用人支付拆迁补偿款,并承担拆迁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第二十四条:“拆迁单位应当按照拆迁补偿方案的规定,向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或者合法使用人支付拆迁补偿款,并承担拆迁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2.《物权法》第九十六条:“国家征收、征用房屋、构筑物、地面附着物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补偿费用。”
3.《拆迁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拆迁单位应当在拆迁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拆迁补偿的标准、方式、时间。”
因此,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和拆迁所造成的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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