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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应对不给结账的情况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18 07: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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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应对不给结账的情况

法律分析:一、怎样应对不给结账的情况。给别人干活不给结账,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局进行举报。劳动局是行政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与涉外就业。3、综合管理辖区内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4、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二、在外地施工不给结账去劳动仲裁好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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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一、怎样应对不给结账的情况。给别人干活不给结账,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局进行举报。劳动局是行政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与涉外就业。3、综合管理辖区内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4、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二、在外地施工不给结账去劳动仲裁好使吗。

法律分析:一、怎样应对不给结账的情况

给别人干活不给结账,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局进行举报。劳动局是行政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与涉外就业;

3、综合管理辖区内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4、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二、在外地施工不给结账去劳动仲裁好使吗

申请劳动仲裁索取工资是一种方法之一,如果对方拒绝支付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前置执行的。一般处理单位拖欠工资的是可以分四步走的:1、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工资;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大大),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工资;3、员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仲裁工资支付;4、仲裁后单位拒不支付可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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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应对不给结账的情况

法律分析:一、怎样应对不给结账的情况。给别人干活不给结账,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局进行举报。劳动局是行政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与涉外就业。3、综合管理辖区内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4、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二、在外地施工不给结账去劳动仲裁好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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