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医疗纠纷证据保存的方式有为了避免院方在出现纠纷后,销毁、涂改或添加内容,患者要及时要求对相关病历等资料进行复印和封存。封存的资料要在封条上签上患者和院方的姓名。
一、患者可以复印哪些病历?
病历是医疗纠纷案件的证据之魂,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可以复印的病历,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16条之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二、你好医患投诉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吗
医患投诉前需要的准备:
1、复印和封存有关物证。
2、把医疗纠纷诉诸法院之前,最好咨询有关的医学专家,避免浪费维权成本。
3、患者或患者家属应注意保留与院方就医疗纠纷发生争议时的谈话内容,以补充自己的维权证据。
三、医院病历被篡改应该怎么处理
医院病历被篡改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患者可以保存原始病历复印件举证或者申请公安部门痕检鉴定。
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封存。医疗机构应当对封存的病历开列封存清单,由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各执一份。
病历资料封存后医疗纠纷已经解决,或者患者在病历资料封存满5年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