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产假6个月。
1、国家规定的法定产假是98天。
2、其中,在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孩子增加产期15天。
3、未满4个月流产的,有15天的产假,若是满四个月流产的,产假有42天。
4、女性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是被计入工作时间内的。
5、生育津贴,是按照该单位的年度职工月平均的工资标准发放的,若是没有参加生育险的员工,工资由单位承担。
6、参加休完的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天可以享受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若是生育多胞胎的,多一个婴儿增加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7、最后,二胎妈妈也能依法享受产假。
产期延长:产假延长就是在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98天休假期后,还想申请继续休假的行为,称为产假延长。第二种产假延长就是满足规定的几项特殊项目,例如难产、晚育等。目前,国家没有具体针对第一种产假延长的相关规定。但是规定了产妇在休完假期后可以请哺乳假,哺乳假的时间大致为六个月。每个公司或者单位的产假延长情况要依据公司的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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