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假时间规定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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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5 15:13:45
产检假时间规定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导读法律分析。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分析: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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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假时间规定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