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话,用人单位是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可以明确劳动合同的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一年一签,具体双方可以协商,劳动合同一般遵循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大多数是整年,但不是必须是整年。
一、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书是什么区别
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兼有证明学生毕业信息的真实性。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订的,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依据不同。就业协议依据的是教育部颁发的部门规章,劳动合同依据的是劳动法和民法典。内容差异。就业协议可规定毕业生自身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校派遣等,而在劳动合同中,依法必须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在具体涉及到某项时还可以优先适用本地地方法规和规章。签订时期不同。就业协议一般在学生毕业前签订,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只有等到毕业后方可。效力不同。就业协议只是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其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时。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合同方式确定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双方不得随意变更、中止。
二、劳动合同要交给单位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在法定期限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未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张一份劳动合同。
三、员工犯罪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明确规定了六种用人单位能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第六种即是用人单位可以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够与劳动者解除合同,而不是必须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在是否解除上占有主动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