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工资纠纷找什么部门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14 23:44:53
诉工资纠纷找什么部门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工资纠纷,可以找以下三个部门处理:1、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在接到职工投诉之后,会责令公司在规定的限期内支付员工工资;2、劳动仲裁委员会。3、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是职工最后的救济手段。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导读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工资纠纷,可以找以下三个部门处理:1、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在接到职工投诉之后,会责令公司在规定的限期内支付员工工资;2、劳动仲裁委员会。3、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是职工最后的救济手段。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工资纠纷,可以找以下三个部门处理:1、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在接到职工投诉之后,会责令公司在规定的限期内支付员工工资;2、劳动仲裁委员会;3、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是职工最后的救济手段。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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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工资纠纷找什么部门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工资纠纷,可以找以下三个部门处理:1、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在接到职工投诉之后,会责令公司在规定的限期内支付员工工资;2、劳动仲裁委员会。3、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是职工最后的救济手段。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