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并且以登记为抵押生效的要件;
2、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也可以在企业间抵押;
3、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在企业间抵押需要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在拍卖后,抵押权人需在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方可以优先受偿;
4、本文开头说的案例之所以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原因是我国目前仍然禁止企业间的拆借行为。因此以企业间借款合同为主合同的抵押合同显然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一、在建抵押满足条件是什么?
关于在建项目抵押的条件,法律并未做明确规定。但是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可以得出,在建项目抵押必须满足以下几种条件:
1、已经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置抵押物,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集体所有土地或划拨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故不得进行抵押。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而只有已经取得三证的情况下,才能按要求填写相应编号。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因为只有符合该比例要求,开发商才能申请商品房预售,在建项目才具有了可转让的属性,满足抵押法定要求。
4、在建项目与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这也是与我国房地产法律中的“房随地走”或“地随房走”保持一致的要求。
二、国有土地划拨证能贷款吗
完全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项,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签订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
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这里要说明的问题是,虽然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划拨土地经批准(保留划拨性质不变),是可以抵押登记或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但有些地方管理比较到位和严格,它要求你土地一定要转出让性质,才给予办理抵押或变更登记手续。你可以直接到当地国土部门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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