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或者受伤职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工伤认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则 不属于工伤 ,用人单位无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用赔偿。 劳动者在就医时可以享受基本医疗待遇,符合符合 基本医疗保险 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由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 中支付。若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基本医疗待遇的,则该部分费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