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有困难的怎么处理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有困难的可以延期办理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二、哪些情况下纳税人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并不是不近人情的,对于有着特殊困难导致难以及时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法律一般允许其经过税务机关核准之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延期申请,而如果申请失败的建议可以联系律师帮忙进行处理,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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