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并非消灭原合同、设立新合同,而仅仅是在原合同继续存续的基础上对原合同某些权利义务的内容作出修改。学说认为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合同变更的“同一性”决定了合同的变更只能是内容的改变而不包括主体的变化。如果是主体的变化,则变更后合同失去了同一性,相当于合同的转让,主体改变后的合同与改变前的合同本质上是两个合同。
一、关于租房变更合同合法吗
合法的,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变更的,但需要由双方协商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就可以变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合同变更的条件有:
1、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
合同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没有原合同关系就没有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这一条件。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合同变更采取狭义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
标的变更;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所附条件的增添或除去;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担保的设定或消失;违约金的变更;利息的变化。
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法院的裁决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合同的变更须经法院裁决程序的,在我国法上,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如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不论是撤销还是变更,均须经过法院裁决;是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法院裁决。合同的变更基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使合同变更。除此以外的合同变更,一律由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达不成协议便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
4、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
对合同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须遵守此种要求。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须经法院裁决的方式。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有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债务人违约而变更合同一般不强求特定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转让的特征是什么
合同转让具有以下特点:
1、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而不是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转让的结果是,第三取代原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或者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当事人分享权利和义务。无论哪种情况,都是合同当事人的变更,即新当事人的出现。至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内容,没有改变,只是其承担人发生了变化,即合同权利义务转移;
2、合同转让涉及第三方的法律关系:
(1)合同的转让应当由原合同一方作为转让方与第三方作为受让方达成协议;
(2)合同的转让应当由原合同双方自由表达甚至达成协议;
(3)合同转让后,第三方作为受让方成为新当事人,与原合同另一方也有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变更中没有这种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可以说是合同转让的重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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