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监察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广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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