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和个人签的劳务合同有效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16 16:00:30
建筑公司和个人签的劳务合同有效吗?
法律分析。公司与个人签订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那么这个劳务合同就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导读法律分析。公司与个人签订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那么这个劳务合同就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分析:
公司与个人签订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那么这个劳务合同就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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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和个人签的劳务合同有效吗?
法律分析。公司与个人签订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那么这个劳务合同就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