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申请退休,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龄工资补贴、一次性退休金等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职工退休暂行条例》,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申请退休。单位应当向劳动合同制工人支付工龄工资补贴、一次性退休金等经济补偿,并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及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来说,工龄工资补贴是指在单位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的,单位应当按照工人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三至十五不等的比例给予工龄工资补贴。一次性退休金是指单位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在退休时支付的一笔经济补偿金,其数额为本人月工资总额的三倍左右。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制工人的退休权利受到法律保护,雇主不得通过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剥夺工人的退休权利。另外,单位应当在工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享有的退休权利及应当提供的资料。
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予劳动合同制工人经济补偿怎么办?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予劳动合同制工人经济补偿,工人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一般建议先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如果调解不成则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
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办法明确规定了工人在退休时应当享有的工龄工资补贴、一次性退休金等经济补偿,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予以支付。同时,劳动合同制工人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途径,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职工退休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制职工因年龄到达本条例规定的退休年龄,要求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和依法履行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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