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而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所订立的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种类、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技术情报和资料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2、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若专利申请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必须经全体权利人同意;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对于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只向专利申请的权利人出具。
一、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需交纳相应费用并根据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文件
1、申请人或代理人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的,需提交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2、申请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关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专利申请权转让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专利法》第10条的规定,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中国的单位与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还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专利申请权转让自登记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转让的流程
1、专利权的转让,应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的办事区、表格下载一栏中有《100016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下载)
2、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
3、证明文件: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专利转让合同》的模板,您可以直接百度专利转让合同就能找到,百度文库里面就有。
4、《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和证明文件(《专利转让合同》),通过邮局挂号信或EMS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著录项目变更费通过邮局汇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处。注意,邮局汇款单附言一栏一定要写明:专利号,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
5、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和收费处的地址都是: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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