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转移的前提为,转移的债权债务是合法有效的,债权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且该通知不得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债务转移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一、债权转让不通知债务人是否有效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益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属于债权人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二、房屋买卖合同权利如何继续转让
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的,可以签订转让协议,转让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对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六条规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而受到影响。
三、个体户怎么办理死亡债权转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体户经营者死亡的,债权债务转让由个体户的继承人与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转让债务的,要经债权人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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