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商品声誉罪可判刑两年。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和传播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侵犯本罪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受害者的商业信用、商品信用。
一、刑法第221条的定罪量刑标准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全文【解释】本条是关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及处刑的规定。
本条具体规定了两个罪名,即损害商业信誉罪和损害商品声誉罪。
二、中国刑法有哪些损害商业信誉的行为
中国刑法中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名誉的地位。
三、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具体构成要件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具体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秩序。
4、客观要件: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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