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以下条件的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该商业秘密是不为不特定的人所知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秘密;并且侵权人是故意实施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或者披露使用了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等侵权行为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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