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如下: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处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哪些情形
(一)客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
(二)客观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
侵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罪首先要认定对象是否商业秘密。因此必须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秘密所规定的要件。所谓“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所谓“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有确定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所谓“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签订保密协议;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二)客观要件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主观要件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侵犯商业秘密与侵犯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与侵犯著作权罪有相似之处,都侵犯了知识产权,主要区别在于:1、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是商业秘密;而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是著作权。2、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不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侵犯著作权罪主要表现为假冒行为,对于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然后使用该商业秘密制造产品并侵犯著作权罪的,原则上应以数罪论处。对于单纯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制造产品并侵犯著作权罪,应认定为一行为触犯了数罪名,以一个重罪论处。
侵犯商业秘密罪追诉标准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追诉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2010年5月7日出台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要件通常有如下几种:(1)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等;(2)现已离退休或转调的原企业的人员;(3)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如律师、专利代理人、经济顾问等;(4)对企业有监督、检查、调查和管理权的人,比如审计人员、税务人员、主管行政机关人员、工商管理人员等;(5)除上述四种人员可能因披露商业秘密而成为主体要件外,其他任何人员均可能因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而成为该罪的主体;(6)依据合同或者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有关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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