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论是哲学的核心领域。顾名思义,存在论即关于“存在”的理论,是关于存在是什么以及存在如何存在的理论。存在论虽然是在17世纪才由德国经院学者郭克兰纽(Rudolphus Goclenius , 1547-1628)命名并由沃尔夫(Christian, Freiherr von Wolff, 1679-1754)加以完善并从理论上系统化,但就存在论这一学问而言,则是早已由古希腊哲学确定了其基本框架及理论内容的。
本体论指一切实在的最终本性,这种本性需要通过认识论而得到认识,因而研究一切实在最终本性的为本体论,研究如何认识则为认识论,这是以本体论与认识论相对称.
存在论和本体论的区别
存在论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算作本体论,但二者并不是一回事。存在论或存在主义倡导人的行动是第一位的,你的行动决定了你的本质。从某种程度上说,人的本质即是由人的行动所决定,行动即是人本质的本体。所以可以说存在论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算是一种本体论。 但本体论要解决的是世界的本原是什么的问题,它毕竟与存在论要解决的是人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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