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日折抵刑期;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日折抵刑期一 日;
4、无期徒刑和死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不能折抵刑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