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不能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用户口本代替结婚证。起诉离婚需要结婚证的,如果结婚证丢失了,当事人可以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一、补办结婚证怎么去办理
补办结婚证应当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二、结婚证丢失在异地是否可以补办
结婚证丢失在异地本可以补办。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地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和离婚证。
三、双方结婚证丢了怎补办
结婚证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结婚证的具体补办流程如下:1、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免冠彩色合影照片。2、开具证明,为了证明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男女双方还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去开婚姻关系证明;除了关系证明之外,还需要一个查档证明,这个需要在原登记机关开具或者是档案局开具。3、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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