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案件常见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冒充公检法人员,向被害人虚构个人信息泄露等事实,诱导其向指定账户中汇款。
2、冒充中奖,向被害人群发诈骗短信、拨打诈骗电话或引导受害者主动联系后,要求缴纳“手续费”或者“风险基金”。
3、借推荐“优势”股票之名,骗取股民交纳会员费。
4、借推销假冒保健产品之名,骗取受害者钱财。
5、谎称被害人医保卡异常进行诈骗。
一、保健品销售犯法吗?
疫情期间假借预防之名推销保健品的行为如果有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欺骗他人钱财的,涉嫌诈骗罪。诈骗罪的量刑规定是: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诈骗的方式有几种
诈骗的方式主要有以下9大类:
1、利用网络聊天工具实施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盗号和强制视频软件盗取QQ号码及密码,并录制对方视频影像,随后登录盗取的QQ号码与其亲友聊天,并将所录制的视频播放给其亲友观看骗取信任,然后以急需用钱为名借钱诈骗;
2、利用网络游戏装备及游戏币交易实施诈骗。犯罪分子利用某款网络游戏进行游戏币及装备买卖,在骗取玩家信任后,让玩家通过线下银行汇款,或者交易后再进行盗号的方式诈骗;
3、利用网上银行实施诈骗。犯罪分子制作与一些银行官网相似的“钓鱼”网页,盗取网银信息后将帐户现金取走;
4、网购诈骗。主要有以下几类:
(1)犯罪分子为事主提供虚假链接或网页,交易显示不成功让多次汇钱诈骗;
(2)拒绝使用网站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私下交易诈骗;
(3)先收取订金然后编造理由,诱使事主追加订金诈骗;
(4)用假冒、劣质、低廉的山寨产品冒充名牌商品诈骗。
5、网上中奖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传播软件随意向互联网用户、邮箱用户、网络游戏用户、淘宝用户等发布中奖提示信息,当事主按照指定的“电话”或“网页”进行咨询查证时,犯罪分子以中奖缴税等各种理由让事主汇款;
6、招聘打字员或兼职、嫌疑人制作钓鱼网站,假借各大出版社的名义,谎称招聘打字员或兼职,诱使网民应聘。在应聘时,嫌疑人以各种名目要求应聘的网民先交纳一定费用,当网民将稿件录入完毕后,准备交给所谓的“出版社”时,已无法联系嫌疑人,才发现自己受骗;
7、群发银行卡透支、消费短信实施诈骗。犯罪分子向受害人发送“银行卡刷卡消费”、“信用卡透支”等内容的短信,当接收者打电话询问时,犯罪分子便分别扮演“银行”、“银联管理中心”层层设下圈套,诱骗事主将银行卡内资金转移到“安全账户”;
8、冒充税务、财政、车管部门工作人员以购车、购房退税名义实施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冒充税务局、财政局、车管所工作人员拨打电话,以“国家下调购房契税、购车附加税率,要退还税金”为名,让事主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并汇入指定的帐户实施诈骗;
9、绑架恐吓实施电信诈骗。犯罪分子自称“黑社会”拨打事主电话,谎称事主亲属被其绑架索要“赎金”,利用事主急于解救“人质”的心理实施诈骗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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