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取保候审后的监管执行一般由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派出所负责。取保候审人员应当按时到派出所报到,同时办案机关也会给派出所发函通知。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十条 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人定期报告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
第九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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