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概念及功能是什么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08 23:01:02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概念及功能是什么
法律分析: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概念是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功能是:1.对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责任,依照侵害名誉权的法律处理;2.将破坏婚姻关系认定为侵害配偶权的民事责任,实行精神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导读法律分析: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概念是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功能是:1.对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责任,依照侵害名誉权的法律处理;2.将破坏婚姻关系认定为侵害配偶权的民事责任,实行精神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分析: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概念是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功能是:1.对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责任,依照侵害名誉权的法律处理;2.将破坏婚姻关系认定为侵害配偶权的民事责任,实行精神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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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概念及功能是什么
法律分析: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概念是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功能是:1.对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责任,依照侵害名誉权的法律处理;2.将破坏婚姻关系认定为侵害配偶权的民事责任,实行精神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