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可作为债权担保。履行债务后可抵作价款或收回。未履行约定债务,给付定金一方不能要求返还,收受定金一方需双倍返还。
法律分析
百分之二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该内容由 崔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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