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到法院诉讼所需证据材料 法律问题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08 23:05:38
民间借贷纠纷,到法院诉讼所需证据材料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1、当事人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2、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3、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4、诉讼时效证明,如还款催收通知书、催收短信、催收电话录音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导读法律分析。1、当事人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2、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3、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4、诉讼时效证明,如还款催收通知书、催收短信、催收电话录音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分析:
1、当事人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2、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3、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4、诉讼时效证明,如还款催收通知书、催收短信、催收电话录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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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到法院诉讼所需证据材料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1、当事人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2、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3、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4、诉讼时效证明,如还款催收通知书、催收短信、催收电话录音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