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跨省社保怎样转回老家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08 22:57:33
文档

跨省社保怎样转回老家

当事人在外地交纳社保,如果想要转回本地的,应该按照以下程序: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凭证。参保人持相关证明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关系转移信息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结相关手续。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160。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推荐度:
导读当事人在外地交纳社保,如果想要转回本地的,应该按照以下程序: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凭证。参保人持相关证明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关系转移信息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结相关手续。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160。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当事人在外地交纳社保,如果想要转回本地的,应该按照以下程序: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凭证;参保人持相关证明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关系转移信息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结相关手续。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跨省社保怎样转回老家

当事人在外地交纳社保,如果想要转回本地的,应该按照以下程序: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凭证。参保人持相关证明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关系转移信息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结相关手续。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160。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