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员工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劳动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按日加收滞纳金。若逾期仍不缴纳,将受到行政部门处罚。《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定劳动部门对劳动合同制度、规章制度、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劳务派遣、社保缴纳等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分析
可以
企业没给员工交社保,向劳动部门投诉。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结语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应受到处罚。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按日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将面临罚款处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度、劳动报酬支付、社保缴纳等情况。保护职工权益、维护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是劳动部门的职责所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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