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申报,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杭州市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2)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3)婴儿出生证。,法律依据,《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第九条 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一)企业以当月全部职工薪资总额作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
其他用人单位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薪资之和作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当年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或用人单位当年新增职工,用人单位以职工第一个月薪资作为基数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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