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工地上受伤要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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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3-09-08 12:38:58
工人在工地上受伤要怎么赔偿
工人在工地上受伤按工伤的认定标准进行赔偿。工人在工地上受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人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工人受伤情况较严重的或者不能到施工地出勤工作的,施工单位是应该与工人继续保留着劳动关系的,由工作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加上工人受伤的伤残津贴,并且工作单位应该也要按照规定为受伤工人缴纳应该缴纳的社保费用。如果受伤的伤残津贴是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所固定标准的,应由工作单位再补上差额。【法律依据】;
导读工人在工地上受伤按工伤的认定标准进行赔偿。工人在工地上受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人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工人受伤情况较严重的或者不能到施工地出勤工作的,施工单位是应该与工人继续保留着劳动关系的,由工作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加上工人受伤的伤残津贴,并且工作单位应该也要按照规定为受伤工人缴纳应该缴纳的社保费用。如果受伤的伤残津贴是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所固定标准的,应由工作单位再补上差额。【法律依据】;
工人在工地上受伤按工伤的认定标准进行赔偿。
工人在工地上受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人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工人受伤情况较严重的或者不能到施工地出勤工作的,施工单位是应该与工人继续保留着劳动关系的,由工作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加上工人受伤的伤残津贴,并且工作单位应该也要按照规定为受伤工人缴纳应该缴纳的社保费用。如果受伤的伤残津贴是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所固定标准的,应由工作单位再补上差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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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地上受伤要怎么赔偿
工人在工地上受伤按工伤的认定标准进行赔偿。工人在工地上受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人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工人受伤情况较严重的或者不能到施工地出勤工作的,施工单位是应该与工人继续保留着劳动关系的,由工作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加上工人受伤的伤残津贴,并且工作单位应该也要按照规定为受伤工人缴纳应该缴纳的社保费用。如果受伤的伤残津贴是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所固定标准的,应由工作单位再补上差额。【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