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客体是国家有关特定款物专门使用到财物管理制度;
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特定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一、法院对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
对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法院的裁量标准为:
1、犯此罪的,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教育资金构成什么罪
挪用教育资金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财务管理制度,挪用国家制度,挪用国家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资金和物资,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挪用特定资金和物资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用于救灾、抢险、防洪、扶贫、优抚、移民和救济。这些特定的资金和物,也可以是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特定资金、物资罪,是指违反特定资金、物资专项财务管理制度,挪用国家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资金、物资,情节严重,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三、挪用款物罪标准最新
挪用特定款物罪最新立案标准为:1、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为单位实施的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3、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4、主观方面为故意。《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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