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及归类的担保不服是否适用复议前置?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09 13:28:19
对涉及归类的担保不服是否适用复议前置?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海关有关海关事务担保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海关不予同意提供担保的行为在性质上不属纳税争议,因此无须适用复议前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第二十五条 担保人、被担保人对海关有关海关事务担保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导读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海关有关海关事务担保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海关不予同意提供担保的行为在性质上不属纳税争议,因此无须适用复议前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第二十五条 担保人、被担保人对海关有关海关事务担保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海关有关海关事务担保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海关不予同意提供担保的行为在性质上不属纳税争议,因此无须适用复议前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第二十五条 担保人、被担保人对海关有关海关事务担保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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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及归类的担保不服是否适用复议前置?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海关有关海关事务担保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海关不予同意提供担保的行为在性质上不属纳税争议,因此无须适用复议前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第二十五条 担保人、被担保人对海关有关海关事务担保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