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董秘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属于法定的高级管理岗位。而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董秘一般并不属于高级管理人员。而是属于中层以下管理岗位,除非《公司章程》当中明确规定了董秘的职位属于高级管理岗位,通常情况下,都不属于公司的高管人员。
董秘属于什么职位
董秘是董事会秘书职务,负责公司内部治理、收购并购、资产管理等,是公司的对外发言人。对上市公司来讲,董秘需要上交所的资格认定后才能担任,具体岗位职责包括: ;
1、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即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 ;
2、负责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如股东名册等资料的管理; ;
3、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如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
4、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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