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与调岗的员工进行沟通交流
调岗的第一步就是将调岗的背景、原因,新的岗位职责、薪资待遇、职业发展路径等情况告知员工,与此同时了解员工对调整工作岗位的态度,并听取其意见,争取双方之间达成统一的调岗方案。关于调岗事项的沟通过程应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2、 与员工及时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确定调岗的内容
对于和员工协商一致进行调岗,或者根据法律要求应当对员工调岗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岗位的变化,避免今后因工作岗位变动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3、 应当调岗而拒绝调岗的员工,做好证据搜集和固定
对于应当接受调岗而员工拒绝调岗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做好证据搜集和固定,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劳动服务,则可先根据规章制度给予警告等处理,必要的时候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 对于有权拒绝调岗的员工,应当先行协商,如协商不成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赔偿
如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员工的岗位但并未约定如何调岗,如用人单位因除《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以外的其他原因决定变更企业经营范围,进而需要对相应员工进行调岗的,员工是有权利拒绝的。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先行协商,如员工拒绝后,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属于违约,员工有权要求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如用人单位以员工不服从管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则构成违法解除,应承担赔偿责任。
5、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因调岗而导致的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工会进行沟通,反馈调岗的具体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事先通知工会,履行法定程序。
医院调岗流程
1、 临床科室之间医护人员调(流)动,由医务部、护理部根据工作需要并与相关科室负责人协商后提出意见,经分管院领导审定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在完成换岗培训和调岗考核后,由人事科办理相关手续。
2、 严格控制临床、医技、护理一线岗位人员向管理和辅助岗位流动,确因工作需要,由需求岗位的负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分管院领导审定,经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决定后,人事部门办理调整(流动)手续。
3、 所属医院之间人员调(流)动:
(1)因工作需要,所属医院之间调动的人员,调入医院必须有岗位指数。
(2)调人医院将用人计划和具体人员情况报请医院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决定,最后,由人事部门开具五医院人员内部调动通知单。
(3)所属医院之间调动人员工作交接时间以人事部门下达的调动通知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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