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社资委)是市社综合协调和议事机构,代表市社对社有资产行使管理权
一、社资委的职责
社资委是在县社党委领导下,根据县供销社理事会授权,专门对本系统社有资产实施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是进一步健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提高供销合作社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制度建设。
社资委管理的主要对象是县社本部社有资产及所属公司、基层社的资产,包括:
(一)贯彻落实理事会关于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要求,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的情况。
(二)推进社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全资、控股、企业和基层供销社(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做好主业界定、功能定位、战略规划等工作,提高社有资本在为农服务领域的地位和作用的情况。
(三)推进所属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情况。
(四)推进所属企业的财务管控、审计监督,提升财务风险监测能力,建立健全社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等的情况。
(五)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违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切实防控各类风险的情况。
(六)实施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对所属企业的产权管理,有效落实社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责任的情况。
(七)健全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的情况。
(八)落实县社党委和理事会授权管理的其他事项的情况。
社资委还负责非经营性社有资产布局的管理工作。
二、社资委的人员组成
社资委设主任1名,由县社理事会主任担任;副主任2名,由理事会副主任、监事会主任担任;机关各科室及各全资、控股企业和基层社主要负责人为委员。财务科承担社资委日常工作,其他有关科室根据科室职能承担相关工作。
三、社资委的工作机制
(一)县供销社党委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在研究社有资产管理工作时,社资委应当提出意见建议。
(二)社资委一般每年召开 2 次工作会议。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社有资产运营情况和本年度社有资产运营工作打算;每年年中,听取上半年社有资产运营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社资委应当进行认真审议,提出意见建议,并分别向县社党委、理事会汇报。
四、社资委的工作监督
社资委对县社党委负责,接受内外部监管机构的监督,并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应材料。社资委在管理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和线索,按相应程序及时向社党委汇报。
社资委是什么部门
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社资委,代表市社处理市级社有资产的管理、运行、考核和需提交市社党组、理事会讨论决定前的事项审议、决定后的事项落实执行等日常事。
社资委内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社资委审议事项的前期考察、调研、审查、核实、论证等基础性工作,形成决议草案,提交社资委审议;监督、检查、考核市社党组、理事会、社资委决策和议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及效果等工作,提出相关意见报告社资委。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