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享受 生育保险 金。 一、申领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 社保 网上查到有关数据)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 准生证 。 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领,与你 辞职 没有关系。 二、报销期限 1、生育 医疗费 ,应当在 女职工 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补充: 生育职工个人或家属凭下列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生育职工单位证明; (2)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或 死亡证明 ); (3)职工本人的 身份证 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 注:各地要求的文件不一样,具体要和当地部门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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