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以效益不好给员工放假怎么办?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09 18:26:16
单位以效益不好给员工放假怎么办?
法律分析。公司效益不好给员工放假,应该发工资。放假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导读法律分析。公司效益不好给员工放假,应该发工资。放假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法律分析:
公司效益不好给员工放假,应该发工资。放假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单位以效益不好给员工放假怎么办?
法律分析。公司效益不好给员工放假,应该发工资。放假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