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这属于劳动纪律的问题,公司有一定的自主权利,也就是优先按照公司相应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来处理。但需要注意的是,要考虑处罚依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比如处罚依据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且公示告知员工、处罚的内容是否具备合理性、关于罚款的金额是否超过月薪资的20%等等。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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