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退休金的规定是按照个人账户累计储蓄的额度,在处于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累计12个月为1年。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一、达到退休年龄但是缴费年限不够怎么办?
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如本人自愿,可延长实际缴费年限,其中属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费满15年后可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属于单位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单位可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可按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后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企业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工作累计达到规定年限,在特殊工种岗位达到国家规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本人申请,可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至正常退休年龄期间任一周岁年龄办理退休。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的,应按正常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如本人因从事特殊工种工作造成身体伤害而不能坚持现正常工作的,本人申请,仍可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至正常退休年龄期间任一周岁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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