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章: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法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章:“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基于以上法律规章,划拨土地的基本条件是土地是国有土地,因此集体土地是不能进行划拨的。
若想将集体土地划拨必须根据法律规章的程序将集体土地征收转为国有土地方可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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