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的计算方法:应交纳的营业税=营业收入额×适用税率。
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应交纳的营业税=20000万元×5%=1000万元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应交纳的城建税=1000万元×7%=70万元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应交纳的教育费附加税=1000万元×3%=30万元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应交纳的地方教育费附加=1000万元×2%=20万元
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适用5%税率,娱乐业适用5%至20%的税率;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原因
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增值税覆盖了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课征营业税。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税制显现出其不合理性。
1、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增值税具有“中性”的优点,即在筹集政府收入的同时并不对经济主体施加“区别对待”,客观上有利于引导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强。但要充分发挥增值税的中性效应,前提之一就是税基尽可能宽广,最好包含所有的商品和服务。而现行税制中,增值税征税范围较狭窄,导致其中性效应大打折扣。
2、将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3、两套税制并行造成了税收征管实践中的一些困境。比如,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商品和服务捆绑销售的行为越来越多,要准确划分商品和服务各自的比例也越来越难。
在新形势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国际惯例,是必然选择。
现已确定的这一改革在上海先行先试。这一减轻税负的改革,将促进一大批市场主体放开手脚,提升服务水准,有利于提振消费和改善民生,并有益于扩大内需,加快转变生产方式。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率
1、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1%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2、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1%的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3、生活服务业:6%。免税项目: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
4、金融业:6%。免税项目: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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