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二胎政策是哪一年
201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国家开放二胎政策在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这就向全国人民宣告,两孩生育新政策已在中国大陆全面实施。另外,在国家放开二胎之后,结婚夫妻生育二胎的,在产假方面享有和一胎同等的待遇。目前,广东的新计生条例中已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也就是说,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28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二、放开二胎的政策
放开二胎政策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2016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按修正案中规定,生育一孩或两孩的夫妻均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
2015年12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意味着全面两孩元旦施行。
2015年11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二孩政策实施需要全国人大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相关的配套措施,然后各地依法组织实施。全国人大修法通过之日,就是这个政策生效之时。
2015年10月29日,党的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三、二胎放开前的超生政策
1、在2015年12月27日后出的第二个子女,不征收社会抚养费,享受计划生育新的优惠政策。2015年12月27日以前的没有经过审批出生的子女,不能享受计划生育新的优惠政策,计划生育部门应该对孩子父母征收社会抚养费。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其中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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