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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报销完剩下的药费应该由单位承担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08 17: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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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报销完剩下的药费应该由单位承担吗

一般情况,因为工伤导致的合理的医疗费和药物使用费,单位应当赔偿1: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2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按月支付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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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般情况,因为工伤导致的合理的医疗费和药物使用费,单位应当赔偿1: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2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按月支付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一般情况,因为工伤导致的合理的医疗费和药物使用费,单位应当赔偿1: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2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按月支付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工伤医药费全额报销吗

除了一些自费药物、进口药之类的过度治疗,一般的医疗费用可以全额报销。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费,工伤医疗费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者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需要说明的是,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不能通过工伤医疗费予以解决,而是应当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一般来说不报销的费用,有以下几个。自费用药、进口药、自费材料、进口材料、重复多次不必要的检查,和工伤无关的疾病治疗,过度治疗,入院时使用了医保卡导致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过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单位负责吗

住院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单位可以先行垫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医药费怎么报销

1、用人单位申报(1)申报条件:已认定为工伤、职工受伤时和医疗费用发生时参加了工伤保险。(2)申报资料:工伤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疾病诊断书和病历本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医疗费发票(原件)和住院医疗费用详细清单(出院时由医院打印)、交通事故结案书(因交通 事故受伤提供)、其他有关资料。上述资料交至政务公开大厅工伤待遇资料受理窗口。2、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1)初审、建立工伤保险档案:业务部门初审经办人员收到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伤医疗费用申报资料时,当场核实申报资料,审核事故报告书、工伤认定申请表、身份证、病历资料、医疗费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等申报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是否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急救除外),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开具书面受理单;资料不齐的,告知其需补充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查询受伤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未参保 的,不受理其申报资料;已参保但未足额缴费的告知其工伤待遇暂不支付。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即时进行工伤认定核对建立工伤保险档案(纸介 档案和电子档案)。2个工作日内将纸介档案资料传递给业务部门复审 经办人员。(2)复审、录入工伤医疗费用信息:业务部门复审经办人员对审核申报资料进行复 审,审核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和真实,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给初审人员;审核每笔医疗费用是否有病历记录、发票是否符合要求等;审核医疗费用是否符 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必要时对医疗费用及病历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全面、准确录入工伤医疗费用信息。(3)业务审核: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业务审核,审核申报资料 是否齐全和真实,医疗费用是否符合规定,信息录入是否全面、准确。(4)应付核定、打印汇总审批表:业务部门完成当月全部业务的审核后,进行当月应 付核定,打印汇总审批表,由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财务部门审核。(5)财务审核:财务部门按规定审核工伤医疗费用。财务审核完成并签字后送领导审批。(6)领导审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审批。(7)打印支付单:汇总审批表由领导审批签字后,业务部门打印支付单并由经 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签字后的支付单附医疗费用发票一起在每月19日前传递给财务部门。

工伤自己垫付医药费如何报销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如个人先垫付后,应向公司申请报销费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工伤住院怎么申请工伤报销

1、由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报由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在一年内申报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后,凭医疗发票、费用清单、病历资料去社保中心报销医疗费(一般由用人单位去办理),凭医院证明在单位报销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治疗期间发给工伤工资。工伤保险报销流程:(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3)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4)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对工伤保险进行报销必须要事先准备好相关材料,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进行工伤保险报销。当然想要进行报销,还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已经够买了相应的工伤保险。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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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报销完剩下的药费应该由单位承担吗

一般情况,因为工伤导致的合理的医疗费和药物使用费,单位应当赔偿1: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2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按月支付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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