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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应该怎么办户口呢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09 12: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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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应该怎么办户口呢

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离婚后,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根据《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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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离婚后,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根据《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离婚后,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根据《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

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农村户口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可以迁回家。如果是协议离婚的,户主或者是女方拿着离婚协议书、户口本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出;户口迁入地的户主或者女方拿着迁入地的户口本申请迁入即可。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或者是调解离婚的,那么再向原户口所在地申请户口迁出时,还需要提交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没户口本怎么办

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时,没有户口本无法办理。这时候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申请补办户口本。二是到户籍部门开具户籍证明。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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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应该怎么办户口呢

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离婚后,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根据《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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