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管道质保期限 法律问题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09-09 12:35:19
给水管道质保期限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给水排水管道的最低质保期是两年。《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法律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6.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导读法律分析。给水排水管道的最低质保期是两年。《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法律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6.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法律分析:
给水排水管道的最低质保期是两年。《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6.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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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管道质保期限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给水排水管道的最低质保期是两年。《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法律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6.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